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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申请承办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有关事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23
【实施日期】 2006-03-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申请承办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
  按照城运会的举办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将于2011年举行。经国家体育总局研究,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将继续采用申办的办法确定承办单位。为正式启动相应工作,现将有关申办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办工作的原则
  申办工作将根据我国国情,结合申办奥运会、亚运会和以往国内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的有益经验组织实施。申请承办第七届城市运动会的单位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本着实事求是、勤俭效能的原则进行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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