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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妥善处理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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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改价格[2006]480号
【发布日期】 2006-03-23
【实施日期】 2006-03-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妥善处理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6]4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妥善处理好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妥善处理好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的重要意义。目前我们一些浆糊性价格形成机制不尽合理,价格水平也很低,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势在必行,这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缓解资源环境制约矛盾。但煤、电、油、气、水等资源性产品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其价格上涨将直接影响群众生活。妥善处理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关系着价格改革能否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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