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山县第二届地方志书编纂方案》的通知 兴办发[2006]21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 《兴山县第二届地方志书的编纂 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县各级地方志书 2008年前如期完成。 兴山县第二届地方志书编纂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第二届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编纂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6]10号)精神及湖北省、宜昌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全县志书质量,按期完成修志工作任务,结合本县修志工作实际,特制定《兴山县第二届地方志书编纂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兴山县第二届地方志书的编纂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系统、真实、科学地记述兴山县断限内自然、社会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充分反映改革开放以 来的伟大实践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所取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