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五”建设科技工作表彰活动及经验交流的通知 建科综函[2006]4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国务院国资委直属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学(协)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我部将于年中召开全国建设科技工作会议。会议将全面总结“十五”建设科技工作,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总结“十五”期间的科技工作,并做好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