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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举办第三期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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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文字号】 交公便字[2006]81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交通部关于举办第三期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根据部《关于开展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培训工作的通知》(厅公路字[2005]371号)要求,我司定于4月6日-10日在广州市举办第三期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培训班,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培训人员的选报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培训具体工作由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负责,相关事宜详见《关于举办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第三期培训班的具体工作的通知》(中路建协字[2006]006号)。
交通部公路司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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