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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第一届全国团校精品培训项目、精品课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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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发文字号】 中青发[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第一届全国团校精品培训项目、精品课程的决定
中青发[2006]20号
 
 
  近年来,全国团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02年—2005年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校建设的意见》,推进团校教育创新,深化团校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有力推动了全国团校教育事业的新发展,保证了大规模培训团干部各项任务的完成。为树立典型,进一步提升团校培训和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团校在团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共青团中央决定,授予“全国中西部地区优秀基层团干部上海培训班”等7个培训项目“全国团校精品培训项目”称号,授予“青少年社会工作”等18门课程“全国团校精品课程”称号。
  这次受到表彰的“全国团校精品培训项目”、“全国团校精品课程”,是经各省级团委申报、团中央组织专家评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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