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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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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发文字号】 中青发[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中青发[2006]18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团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部署,团中央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团组织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引导青年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的重要项目,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团的重点活动。各级团组织要把组织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重要任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制定切实的工作方案,落实专门的工作机构、人员,动员各方面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扎实工作,使这项活动在全团迅速兴起,使“我与祖国共奋进”成为广大青少年的响亮口号和自觉行动。
  各地开展活动情况请及时上报团中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开展活动由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作出部署。
 

共青团中央
2006年3月21日

“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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