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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团委关于在我部团员青年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团委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20
【实施日期】 2006-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团委关于在我部团员青年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  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强调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胡总书记提出的“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着眼当代中国发展全局,面向中华民族未来,汲取我国传统荣辱观的精华,紧密联系当前思想道德建设实际,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价值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认真学习贯彻胡总书记重要指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对于在我部广大团员青年中牢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气,推进青年思想政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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