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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六届中国新闻奖科技专项新闻奖复评作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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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文字号】 国科办厅字〔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03-20
【实施日期】 2006-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推荐第十六届中国新闻奖科技专项新闻奖复评作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新闻单位:
  为在中国新闻奖中充分体现中国科技新闻奖所提倡的工作和舆论导向,并籍此进一步推动科技新闻报道,科技部作为中国新闻奖的复评组织单位之一,按照中国新闻奖的评选要求,组织科技新闻作品的复评,复评产生的作品将直接参加中国新闻奖的定评。
  根据中央对全国性新闻评奖整改的要求,中国记协已在十五届评选工作中对中国新闻奖的评选办法作了相应调整,在本届评选中继续执行。现将有关复评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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