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春季科技服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委、局、办),农科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有关农业院校,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农业部关于实施“九大行动”的意见》(农发(2006)2号)要求,我部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春季科技服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开展春季科技服务的目的和意义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