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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春季科技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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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科[2006]14号
【发布日期】 2006-03-20
【实施日期】 2006-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春季科技服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委、局、办),农科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有关农业院校,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农业部关于实施“九大行动”的意见》(农发(2006)2号)要求,我部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春季科技服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开展春季科技服务的目的和意义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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