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管理司关于批准换发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6〕45号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更换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的申请函》(一重质发(2005)94号)收悉。 依据《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601)及实施细则(HAF601/01),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换证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具备了HAF601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同意向你公司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承压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