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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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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质[2006]58号
【发布日期】 2006-03-17
【实施日期】 2006-03-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总工会,直辖市建委、工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会:
  建筑业农民工队伍约占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占从事建筑施工人员总数的90%以上,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生活环境,提高农民工队伍整体素质,对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保障建筑业农民工职业健康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工会组织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逐步实现农民工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生活环境的秩序化,安全警示人性化,全面提高农民工的职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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