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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珠江钢琴”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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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教育部艺术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教体艺司函〔2006〕16号
【发布日期】 2006-03-13
【实施日期】 2006-03-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举办第四届“珠江钢琴”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教体艺司函〔2006〕16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促进高校艺术教育专业的改革与发展,提高学校艺术教育专业的培养质量,我司定于2006年举办第四届“珠江钢琴”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现将比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和比赛要求,组织有关院校参加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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