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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师资格复试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质检特函[2006] 9号
【发布日期】 2006-03-13
【实施日期】 2006-03-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师资格复试工作的通知
质检特函[2006] 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水平,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以下简称《考规》),我局定于2006年4月开展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师资格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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