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合作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安排和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发挥民营经济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在劳动保障部召开了合作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总结了2005年工作,审议并通过了三方合作推动就业再就业2006年工作安排。现将合作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安排和三方联席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工作安排,制定落实工作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于3月20日前将三方2006年合作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安排报送合作推动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办公室。 劳动保障部联系人:李占武 联系电话:010-84208453 全国总工会联系人:汪东 联系电话:010-68593203 全国工商联联系人:徐洁 联系电话:010-652662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