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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团工委关于评选中央企业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共中央其他各部委组及地方各委各组  
【发文字号】 中企团通[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3-08
【实施日期】 2006-03-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央企业团工委关于评选中央企业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团委: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岗位,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自觉奉献,勇于创新,为中央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中央企业团工委决定,2006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中央企业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中央企业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条件是: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参加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牢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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