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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四届四次理事会、分会理事长会议的通知(轻工工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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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发文字号】 轻商字 [2006] 017号
【发布日期】 2006-03-08
【实施日期】 2006-03-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召开第四届四次理事会、分会理事长会议的通知(轻工工艺品)
轻商字 [2006] 017号
 
 
各理事单位、分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根据《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会定於2006年3月在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召开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第四届四次理事会、分会理事长会议,请各理事单位(派一位代表)及分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出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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