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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四届韩国进口商品展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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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08
【实施日期】 2006-03-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参加第四届韩国进口商品展览会的通知


  由韩国产业资源部等部门主办,由韩国进口商协会承办第四届韩国进口商品展览会(IMPORTED GOODS FAIR 2006)将于2006年6月1日至4日在韩国首尔综合贸易展示场举办,展示规模5,184平方米。
  该展目的在于帮助参展商了解并开拓韩国市场,介绍新产品。展品范围主要包括:食品及饮料、体育运动用品、家电及电子产品、厨房用品及家具、家居装饰、装修材料、建材、地板、纺织服装及皮革类产品、服饰和佩饰、机械、原材料、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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