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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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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文字号】
交水发[2006]91号
【发布日期】
2006-03-08
【实施日期】
2006-03-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中远、中海、长航、中外运集团,部直属各打捞局:
为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提高国内航运业发展水平,保障运输安全,我部于2001年颁布实施了《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1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令”)。针对1号令实施以来的新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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