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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召开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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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发文字号】 煤安监司综合〔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3-06
【实施日期】 2006-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召开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煤安监司综合〔200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经研究,定于2006年3月23日至24日在青岛召开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要内容
  总结2005年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煤矿安全培训的主要任务;讨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和探讨提高煤矿职工整体素质的新举措,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 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分管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领导、相关业务处处长以及所辖区域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人和辖区内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各一名(由省局确定并通知);部分重点矿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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