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第一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的通知 国食药监市[2006]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部署,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国部分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5年10至12月期间监测发现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汇集。 现将《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2006年第1期)》(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2006年第1期)》中所涉及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行为依法加强监督,对擅自篡改批准内容、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广告,应收回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继续做好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和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工作;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队伍建设,重点做好地市级以下媒体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加大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结果的宣传力度,对违法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要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三月三日 附件1: 2006年第1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中出现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品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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