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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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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水利部  
【发文字号】 水规计(2006)62号
【发布日期】 2006-03-02
【实施日期】 2006-03-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的批复


珠江水利委员会,广西、贵州、云南省(自治区)水利厅:
  珠江水利委员会《关于上报<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的报告》(珠水规计[2005]2号)及随文报送的《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收悉。我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对该《规划》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部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位于云南省东北部、贵州省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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