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全国青联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中青联发[200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青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青联,中直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中央企业团工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各研究所及院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推动自主创新,根据《“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评审章程》的规定,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全国青联决定开展第六届“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宗旨 举办“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评审活动,旨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表彰为我国科技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弘扬他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拼搏奉献、开拓进取的奋斗精神,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勇攀科学高峰,争做自主创新先锋,为不断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审范围及条件 本奖授予在数理科学(含天文、力学)、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技术科学、管理科学6个学科任一领域内有新的重大科研成果的45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获奖者人数为数理科学2名,化学1名,生命科学3名,地球科学1名,技术科学3名,管理科学1名。提名奖人数为6个学科各1名。 三、评审机构 1.聘请国内著名学术权威和海外著名华裔科学家担任顾问。 2.组成第六届“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评审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委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评审具体组织工作。 3.成立由6个学科的中青年科学家组成的初审委员会,负责确定优秀申报者。成立由6个学科的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