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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航海日”标志的启事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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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01
【实施日期】
2006-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征集“航海日”标志的启事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起,每年7月11日为我国“航海日”,同时也作为“世界海事日”在我国的实施日期。设立“航海日”,对于提高全社会的航海和海洋意识,推进我国航海和海洋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为更直观地体现“航海日”的精神内涵和主旨,提高“航海日”的公众认知度,动员社会各界更多地关注并参与活动,“航海日”活动组委会决定公开征集“航海日”标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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