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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支持粮食产业化经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发文字号】 国粮财〔2006〕27号
【发布日期】 2006-02-24
【实施日期】 2006-02-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支持粮食产业化经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
国粮财〔200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促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决定,“十一五”期间加大对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粮食产业化发展,使粮油产业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支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促进粮食加工转化增值,是贯彻实施“十一五”规划确立的现代农业建设战略,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解决了粮食长期短缺的问题,实现了粮食供需的基本平衡,粮食加工、转化能力不断提高,但粮食生产的基础还不稳固,粮食科技开发和应用水平还比较低,促进粮食稳定增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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