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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博览委员会组织委员会关于“2006中国水博览会”“中国水务高峰论坛”展览(会议)活动安排及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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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水博览委员会组织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24
【实施日期】 2006-02-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水博览委员会组织委员会关于“2006中国水博览会”“中国水务高峰论坛”展览(会议)活动安排及有关问题


部直属各单位,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2006年中国水博览会"在部党组和全国水利系统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将于4月26日-29日如期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新馆)举行。"中国水务高峰论坛"同期在北京二十一世纪饭店举办。展览会期间将举行隆重开幕仪式、开幕晚会、领导专场,为使水博会、水务高峰论坛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2006中国水博览会
  (一)、报到
  1、参展团报到时间:4月23日(全天)
  2、参展团报到地点:北京二十一世纪饭店
  3、布展时间:4月24日、25日8:00-17:00(具体要求见参展指南)
  (二)、领导专场
  拟定4月28日下午举办水博会领导专场,邀请参加专场的领导:
  1、水利部所有在京部领导;
  2、有关部委领导;
  3、水利部司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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