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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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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安委办[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2-23
【实施日期】 2006-0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做好近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2号,以下简称国办32号明电)下发以来,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107735个非煤矿山企业向有关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全国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已依法审核颁发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0220个;截至2006年2月10日,全国已核实未申请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有7553个,已被当地政府依法实施关闭的有1195个,已报请当地政府实施关闭、正在关闭的有2211个,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但是,各地在落实关闭未按期申报企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地区在关闭、整改工作上还存在畏难情绪,工作进展缓慢。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办32号明电的要求,推动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扎实开展,现就做好近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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