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 全国第二批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自2004年4月开展以来,各地知识产权局本着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和指导各有关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认真开展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各试点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有了长足进步,不仅增强了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而且带动了我国众多企业更加重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企业发展。在此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做出突出成绩的专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了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激励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和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7家试点单位“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黄显智等103名同志“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为知识产权事业再立新功。 希望各地知识产权局和有关企事业单位以先进为榜样,积极探索、锐意进取、无私奉献、勤奋工作,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局面。 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1.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推 荐 单 位 单 位 名 称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原北京市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天津大学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知识产权局 中国北车集团永济电机厂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知识产权局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超人集团有限公司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原上汽集团奇瑞汽车有限公司)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江西省知识产权局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知识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