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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四期全国团地委书记轮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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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组织部  
【发文字号】 团组教字[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2-20
【实施日期】 2006-0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举办第三、四期全国团地委书记轮训班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基层团干部培训工程的意见》要求,团中央组织部定于2006年3月25日至4月1日和5月22日至29日在北京分别举办第三期、第四期全国团地委书记轮训班,每期培训学员100人。轮训班由中央团校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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