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5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北京、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山东、安徽、河南、湖北、四川、贵州、陕西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关于呈报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2005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的请示》(航财(2005)92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4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2005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5369万元。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技术开发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技术开发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年终如有节余,应并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6年2月20日 附件: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5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 ┌──┬───────────────────────┬────────┬─────┐ │序号│ 单位 │ 所在地 │金额(万元)│ ├──┼───────────────────────┼────────┼─────┤ │ 1 │沈阳飞机制造公司(112厂) │ 辽宁省沈阳市 │ 652 │ ├──┼───────────────────────┼────────┼─────┤ │ 2 │成都飞机工业公司(132厂) │ 四川省成都市 │ 430 │ ├──┼───────────────────────┼────────┼─────┤ │ 3 │皖安机械厂(164厂) │ 安徽省合肥市 │ 9 │ ├──┼───────────────────────┼────────┼─────┤ │ 4 │西安飞机工业公司(172厂) │ 陕西省西安市 │ 567 │ ├──┼───────────────────────┼────────┼─────┤ │ 5 │上海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上海市 │ 110 │ ├──┼───────────────────────┼────────┼─────┤ │ 6 │西安航空动力控制工程有限公司(113厂) │ 陕西省西安市 │ 48 │ ├──┼───────────────────────┼────────┼─────┤ │ 7 │黎明发动机制造公司(410厂) │ 辽宁省沈阳市 │ 206 │ ├──┼───────────────────────┼────────┼─────┤ │ 8 │西安航空发动机公司(430厂) │ 陕西省西安市 │ 207 │ ├──┼───────────────────────┼────────┼─────┤ │ 9 │成都航空仪表公司(161厂) │ 四川省成都市 │ 22 │ ├──┼───────────────────────┼────────┼─────┤ │ 10 │苏州长风机械有限公司(171厂) │ 江苏省苏州市 │ 23 │ ├──┼───────────────────────┼────────┼─────┤ │ 11 │宝成通用电子公司(212厂) │ 陕西省宝鸡市 │ 32 │ ├──┼───────────────────────┼────────┼─────┤ │ 12 │太原航空仪表公司(221厂) │ 山西省太原市 │ 32 │ ├──┼───────────────────────┼────────┼─────┤ │ 13 │青云航空仪表公司(232厂) │ 北京市 │ 30 │ ├──┼───────────────────────┼────────┼─────┤ │ 14 │江淮航空仪表公司(351厂) │ 安徽省合肥市 │ 1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