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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城镇和风景区水环境治理国际研讨会”会议论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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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发文字号】 建城综函[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2-16
【实施日期】 2006-0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征集“城镇和风景区水环境治理国际研讨会”会议论文的通知
建城综函[2006]1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绿化)局,重庆市市政委,北京市、海南省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交流各地城镇和风景区水环境治理的经验,促进城镇生态环境建设,建设部定于2006年5月9至1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城镇和风景区水环境治理国际研讨会”(设“城镇水环境治理国际研讨会”及“湖泊型风景资源可持续利用国际研讨会”两个分会场)。大会将邀请有关城市领导、国内外知名专家介绍城镇和风景区水环境治理的先进理念、优秀规划设计、典型工程实例和经验等,共同探讨保护城镇和风景区水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的对策和措施。
  为促进研讨交流,现面向全国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环境和风景区管理部门、国内有关高校、科研设计院(所)等单位及个人征集会议论文,优秀论文将正式编撰出版(带光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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