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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国家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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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环办[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02-10
【实施日期】
2006-02-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国家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环办[200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厅),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直属科研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
环保科技成果登记是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和科技人员了解我国环保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现状,推广运用新技术的主要途径,是国家对科技成果认定、奖励、统计工作的重要基础。
根据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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