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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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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环办〔2006〕12号
【发布日期】 2006-02-10
【实施日期】 2006-02-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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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现将《2006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十日
 
2006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06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结合《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年)》确定的目标,紧密围绕国家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思路,丰富宣传教育手段,为2006年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的支持。
  一、以“建设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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