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司法部、农业部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司法厅(局)、农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司法局、农业局: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的第一年,是妇联系统的“法制宣传年”。为做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推进两性和谐发展,全国妇联、司法部、农业部决定,在2006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线,以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问题为着力点,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促进男女平等和两性和谐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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