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兽药GMP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医[2006]5号
【发布日期】 2006-02-08
【实施日期】 2006-0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兽药GMP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
(农办医[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兽药监察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为加大兽药GMP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行为,保证兽药质量,根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我部自2006年组织开展兽药GMP飞行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兽药GMP飞行检查(简称飞行检查)是对兽药GMP企业实施执法监督的检查形式,重点检查被举报、有不良记录以及有必要实施检查的企业。被检查企业必须接受检查,主动配合,不得拒绝。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