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科教司关于推荐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评审专家的通知 科教教便函[2006]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科教处,有关社团组织、部属单位: 为扩大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做好培训基地的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公平、公正,决定建立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评审专家库,现将推荐评审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和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2.熟悉专科医师(住院医师)培训相关政策,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 3.学识渊博,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和前沿,有较强的综合判断能力,在国内学术界有相当的知名度或影响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职务; 4.身体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