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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中国文化遗产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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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文物政发【2006】5号
【发布日期】
2006-02-06
【实施日期】
2006-0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中国文化遗产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物政发【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局)、文管会,局机关各部门,局各直属单位: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月26日经国家文物局第2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六日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文化遗产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保障中国文化遗产标志权利人的权益,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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