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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筹办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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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06
【实施日期】 2006-0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筹办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已在广州市成功举办两届。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等联合主办,将于2006年9月中旬在广州市举办。为了抓紧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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