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筹办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06
【实施日期】
2006-0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筹办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已在广州市成功举办两届。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等联合主办,将于2006年9月中旬在广州市举办。为了抓紧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会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