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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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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库[2005]366号
【发布日期】 2005-12-30
【实施日期】 2006-0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5]366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信息产业厅(局),发展改革委:
  为了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制定了《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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