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海关总署第140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05年12月8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牟新生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关行业标准的管理,建立科学、完整的海关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关行业标准是在海关行业范围内,对需要进行统一规范的业务和信息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 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