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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市发[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1-27
【实施日期】 2006-0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农业部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市发[200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农垦、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化)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农业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部门参照我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月25日前报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联系电话:010-64192678
  传真:010-64193157
  电子邮箱:nybdjbagri.gov.cn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力度,切实强化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管理,为今年启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做好净化源头工作,现根据国家六部委《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一)工作思路
  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以加强源头治理、市场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开展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为着力点,以落实责任制、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加大异地案件查处力度和强化服务指导为手段,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促进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推动农资市场秩序加快实现根本好转,努力实现“十一五”期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力争使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放心农资覆盖率显著提高,农资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农资质量监控体系逐步健全,农资监管信息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意识和农民群众维权能力进一步增强,农业系统农资监管执法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2006年的专项治理行动,各主要农资品种抽查合格率有较大幅度提升,其中,种子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复混肥、有机肥合格率达到60%,饲料产品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到80%以上,兽药标签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市场主体清查。组织各地和有关单位制定工作计划,依法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建立档案记录。重点检查群众多次投诉的企业和批发大户等各种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单位或个人。对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或存在违法行为和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要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对证照不全的单位、个人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予以坚决取缔。
  省、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加大与所属或以农业部门名义挂牌经营的农资经营单位的脱钩力度。各级农技推广服务系统也要按照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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