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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巴基斯坦柑橘进境植物检疫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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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质检动〔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1-27
【实施日期】 2006-0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巴基斯坦柑橘进境植物检疫要求》的通知
国质检动〔2006〕31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根据中巴签署的《关于巴基斯坦输华柑橘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有关规定和中方专家实地考核情况,总局已正式允许巴基斯坦柑橘进口。现将《巴基斯坦柑橘进境植物检疫要求》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
 
2006年1月27日

巴基斯坦柑橘进境植物检疫要求
 
 
  一、法律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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