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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西北地区水资源问题及其对策高层论坛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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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水利部  
【发文字号】 水规计函[2006]51号 
【发布日期】 2006-01-26
【实施日期】 2006-01-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做好西北地区水资源问题及其对策高层论坛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我国西北地区干旱缺水,水资源严重短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重要能源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水资源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西北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考虑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保障,促进发展模式与用水方式转变和调整,做好"十一五"期间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节约、保护和配置工作,使水利更好地为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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