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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6〕111号
【发布日期】 2006-01-25
【实施日期】 2006-01-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111号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辽宁、安徽、广东、河南、湖北、湖南、黑龙江、四川、云南、吉林、陕西、江西、广西、河北、海南、福建、江苏、浙江、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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