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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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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交通部公路司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25
【实施日期】 2006-01-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公路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2004]5号令),我部于近期对申报公路工程监理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通过专家评审的监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2、对未通过评审的,企业可以提出书面申诉材料或按有关规定重新报送资质申请资料。申诉材料只能对原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不得增加新的人员和业绩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申诉材料和举报材料请于2006年2月10日前报我司。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联系电话:010—65292737;传真:010-65292766。
 
交通部公路司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  附件:
 
通过公路工程监理资质评审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省份 持部证人数  (单击数字可查看人员名单) 通过资质内容
1 贵州省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贵州 38 公路工程甲级特殊独立大桥
2 北京育才交通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北京 65 公路工程甲级
3 广西桂通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 72 公路工程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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