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2004]5号令),我部于近期对申报公路工程监理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通过专家评审的监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2、对未通过评审的,企业可以提出书面申诉材料或按有关规定重新报送资质申请资料。申诉材料只能对原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不得增加新的人员和业绩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申诉材料和举报材料请于2006年2月10日前报我司。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联系电话:010—65292737;传真:010-65292766。 交通部公路司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通过公路工程监理资质评审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省份 持部证人数 (单击数字可查看人员名单) 通过资质内容 1 贵州省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贵州 38 公路工程甲级特殊独立大桥 2 北京育才交通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北京 65 公路工程甲级 3 广西桂通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 72 公路工程甲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