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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人事部(已变更)  
【发文字号】 国人厅发〔2006〕14号
【发布日期】 2006-01-25
【实施日期】 2006-01-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6〕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
  根据《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3)21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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