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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5年民航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划发展财务司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23
【实施日期】 2006-0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报送2005年民航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航空公司,上海、广州机场集团公司,民航信息集团公司,航空油料总公司、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
  民航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是一项基础工作,其统计数据为国家宏观决策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为确保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切实提高统计年报的作用和价值,现就2005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及年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5年投资统计季报报送情况
  2005年各单位基本能按时、按要求报送投资统计季报,报送情况较好的单位有:中南、华东、东北、西北、华北、西南、新疆等地区管理局,总局空管局,民航飞行学院,广州机场集团公司,南航(股份)公司、东航、上航、川航、山航、海航等航空公司,西宁曹家堡机场扩建工程指挥部、长春龙嘉机场扩建指挥部、上海区域管制中心建设工程指挥部、民航总医院等。这些单位报送的统计季报数据清晰、分析说明全面,工作认真扎实,特提出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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