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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第十二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名单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督[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21
【实施日期】 2006-01-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十二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名单的决定
教督[2006]1号
 
 
  2005年,中、西部地区认真实施“两基”攻坚规划,积极进取,奋力攻坚,“两基”取得新的进展。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23个县(市、区、团场)通过省级教育督导部门的“两基”验收。经国家教育督导团审查,确认有105个县(市、区、团场)达到现阶段“两基”要求,其中有10个县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复查;有18个县的中小学校舍由于存在D级危房,需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的要求限期整改,视整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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