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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畅通网络 诚信服务”系列活动之规范电信企业资费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  
【发文字号】 信部清[2006]64号
【发布日期】 2006-01-20
【实施日期】 2006-0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畅通网络 诚信服务”系列活动之规范电信企业资费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
信部清[2006]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
  为贯彻落实2006年信息产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电信资费监管,促进电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针对近期人民群众反映的资费热点问题,我部决定开展“畅通网络,诚信服务”系列活动之规范电信企业资费行为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近几年来,经过政企分开和改革重组,电信行业已经初步形成了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电信资费水平逐年下降,消费者从电信改革中逐步得到了实惠,电信行业保持了健康、有序、稳定的增长。但是,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个别电信企业也存在一些价格歧视、价格欺诈、多收费、乱收费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必须坚决制止和规范。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各通信管理局”)和各级电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活动。要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电信企业资费行为,作为重点解决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密切相关问题的大事,切实抓出成效。
  通过专项活动,要倡导电信企业诚信经营的行业风尚,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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