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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6年伊朗中国商品展览会和邀请组展单位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17
【实施日期】 2006-01-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举办2006年伊朗中国商品展览会和邀请组展单位的通知
 
 
有关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伊朗是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点地区,伊朗市场广阔,对中国商品需求日益扩大。为帮助企业开拓伊朗及中东国家市场,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将联合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举办2006年伊朗中国商品展览会。欢迎企业参展,并邀请有关省市商务部门和有关单位作为展会的组团单位,组织企业参展。有关事项如下:
  一、展会概况
  2006年伊朗中国商品展览会 包括两个专项展:
  ――中国工程技术、机械、建材展览会
    展出内容:工程设备与技术、机械产品、车辆和汽配、农机、石化设备、建材、化工产品等。
  ――中国家电、消费品展览会
    展出内容:家电、灯具、家具、厨房用品、家居家纺、办公用品、礼品、工艺品、箱包等。
  展会时间:2006年8月31日-9月3日
  布展:2006年8月29-30日
  撤展:2006年9月4日
  展会地点:伊朗德黑兰国际会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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